相信每一位熟讀聖經的主內弟兄姊妹提到約伯受試煉一事都不陌生,聖經中對約伯這樣記載:「烏斯地有一個人,名叫約伯;那人完全正直,敬畏神,遠離惡事。」(伯1:1)接下來因著撒但來到神面前兩次控告約伯,耶和華神就對撒但說:「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,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。」(伯1:12)「他在你手中,只要存留他的性命。」(伯2:6)然後試煉就臨到了約伯。但約伯在失去家產、兒女、渾身長瘡的試煉中,對神的信與敬畏仍舊沒有動搖過,他依然讚美神,並能說出「賞賜的是耶和華,收取的也是耶和華;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」(伯1:21)「難道我們從神手裡得福,不也受禍嗎?」(伯2:10)這話,最終約伯對神的敬畏得到了耶和華神的稱許和祝福,成為後人效法的標杆。每當我看到約伯的事蹟時,我都會對約伯完全正直的人性頗感欽佩,更對約伯在撒但惡毒的試探與攻擊中表現出對神的敬畏羨慕不已。然而令我不解的是:約伯如此完全、正直,如此讓人愛慕,為什麼神會允許撒但苦害約伯,讓他受如此大的試煉呢?

後來我看到一本屬靈書籍上說:「神作的每一件事都很有必要,也都有著非凡的意義,因為他在人身上所作的都涉及他的經營,涉及人類的蒙拯救,當然,神作在約伯身上的工作也不例外,儘管約伯是神眼中的完全正直的人。就是說,神無論怎麼作,以什麼方式作,以什麼為代價,以什麼為目標,他所作之事的宗旨是不變的。這個宗旨就是將神的話、神的要求、神對人的心意作到人裡面,也就是將所有神所認為的正面事物都按著神的步驟作到人裡面,使人能明白神的心、明白了解神的實質,也使人能順服神的主宰、安排,達到敬畏神、遠離惡,這是神所作之事的一方面宗旨……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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