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弟兄姊妹看到聖經說:「正說這話的時候,耶穌親自站在他們當中,說:『願你們平安!』他們卻驚慌害怕,以為所看見的是魂。耶穌說:『你們為什麼愁煩?為什麼心裡起疑念呢?你們看我的手,我的腳,就知道實在是我了。摸我看看!魂無骨無肉,你們看,我是有的。』說了這話,就把手和腳給他們看。他們正喜得不敢信,並且稀奇,耶穌就說:『你們這裡有什麼吃的沒有?』他們便給他一片燒魚(註:有古卷在此有『和一塊蜜房』),他接過來,在他們面前吃了。」(路24:36-43)就有些不解,主耶穌是神,他復活後為什麼還向人顯現呢?
我原來一直認為,主耶穌和門徒朝夕相處三年多,因為門徒親自看見他被釘了十字架,當他復活後,最牽掛的還是自己的門徒,所以向他們顯現,讓門徒知道主復活這個事實,不致失去信心而灰心、失望。後來看了一本屬靈書籍,才知道主向門徒顯現有很深的意義。